會員別
正會員(實際從事農業工作-每戶限1人)
資格條件
具有中華民國國民、年滿20歲、設籍於林口區
1.自耕農:自有耕地面積合計0.1公頃以上。
2.佃農:承租耕地面積合計0.2公頃以上。
3.農業學校畢業或有農業專著發明,從事農業推廣工作。
4.服務於依法令登記之農、林、牧場員工。
應備資料
.現住人口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2.申請人身分證和印章
自
耕
農
1.檢附申請入會前10日內請領土地登記簿謄本。
2.都市計畫區土地,需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。
3.土地持分者,需檢附共有土地分管證明和分區管理圖。
佃
承租三七五減租耕地以外之農業用地,其租賃契約書須經地方法院或民間公證人之公證。
贊助會員
不符合正會員資格者,得申請為個人贊助會員
團體贊助會員
1.設籍於林口區。
2.依法登記之農業組織、公司、行號、工廠,並其法定代理人為代表人。
1.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,核驗退還。
2.公司印章。
3.負責人之身分證和印章。
備註
1.申請會員需本人親自來會辦理,並繳納入會費用1,600元。
2.本會依規定,將定期(4年)辦理會員清查作業,請配合辦理,以維護自身利益。
3.如戶籍或地籍資料有異動者,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,向本會申請變更,以利系統更新。
4.會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出會:死亡、喪失中華民國國籍、戶籍遷離林口、除名。
5.入會後請勿將戶籍遷出林口,如需重新加入時,需再次繳納入會費用。
申 請 人 資 格
學生父母
學生祖父母
審查標準
1.農會正會員或農保被保險人
2.父母總所得未超過114萬元
3.申請人為學生祖父母,需同戶籍6個月以上,並有共營生活之事實
檢附資料
1.學生父母身分證影本
2.現住人口含詳細記事戶口名簿
3.申請人農漁會存摺影本和印章
學 生 資 格
高中職
(不含12年國教補助之學校)
大專院校生
(不含空中大學、空中專校和軍警學校之公費生)
1.年齡未滿25歲
2.確實未請領政府的各類補助
3.學業成績不限
4.德行成績乙等或70分以上
1.申請表
2.學生身分證影本
3.已蓋註冊章學生證或在學證明
4.前一學期成績單
5.無德行成績,需檢附獎懲紀錄(不得有累計小過2次以上)
獎 助 金 額
大專院校
公立
私立
4,000元
6,500元
13,000元
備 註
1.申請期限:每年3月1日至31日,和9月16日至10月15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2.固定於每年5月及12月撥款,通過審查者請自行確認獎助學金是否入帳,不另通知。
3.審查標準依當學期申請辦法為準,如有疑義者,請洽詢承辦人員。